野村不動產集團之幹部員工禁止向外國公務員,不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,提供任何形式之賄賂(不論金額大小)。
野村不動產集團之幹部員工禁止向外國公務員,不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,進行有違日本或對方國家諸法規之接待、餽贈及其他利益之提供、提議或約定。
向外國公務員進行之所有支付行爲、接待、餽贈,應予以確切記錄。
野村不動產集團依據本方針,爲防止向外國公務員行賄於未然以及保持業務推行之正當性,對幹部員工定期進行教育與培訓。